广东取消减免户口准迁证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
来源/发表人:转载 阅读次数:3926次
广东省政府29日宣布,取消、免征、降低包括户口准迁证费、农村承包合同签证费在内的14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。据测算,此举每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负22亿多元。
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吴维保介绍说,自10月1日起,广东取消户口准迁证费、农村承包合同签证费、行政执法证费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费、自学考试审定费、自学考试准考证费、毕业生报到证费、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等10项收费;免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费;降低治安联防费、公务员考试费3项收费。
其中,广东各地治安联防费自10月1日起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50%,并逐步过渡到全面取消;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的收费标准由现行110元/人降低为90元/人。
此外,广东省物价局称,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内,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%;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免征;在保证足额上缴省级统筹部分的前提下,允许各地级市以上市政府自行决定是否“封顶”征收堤围防护费。
“堤围防护费下调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20亿元。”吴维保说,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还未缓解,企业经营面临困境,取消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保障经济平稳发展。
此前,广东省开展了多次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工作,2009年以来已经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220项,年减轻社会负担超过32亿元。
新华社